李先生-出租车不打表乱收费问题

    信件主题: 李先生-出租车不打表乱收费问题
    来信人: 李先生 来信日期: 2019年09月08日 来信编号: DH201909080134
    信件内容: 2019年9月8日12:20,李先生在三桥头公路新村附近,乘坐出租车(陕GTA908),去江北大道安康市第二中学,但司机要求不打表收费20元,现李先生建议相关部门针对出租车不打表乱收费问题加强监管。
    信件回复: 市运管局:来电人反映乘坐陕GTA908出租车未按规定使用计价器一事。我局立即进行调查,经调查,来电人反映事件属实。我局根据《巡游出租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》对金康出租车公司给予了500元罚款的处罚,并依据《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》,对当事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证扣5分记录,同时要求公司对驾驶员进行培训教育。
    办理情况: 已办结
    回复单位: 市运管局
    回复时间: 2021年06月0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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